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行業自律機制,培育空調風管清洗市場,保障人民身體健康,保護行業共同的合法權益,維護企業聲譽,依照國家《傳染病防冶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質量法》、衛生部頒發的“一法三規”等有關法規的要求,特制訂浙江省集中空調清洗行業協會行規行約(以下簡稱行規行約)。
第二條 浙江省集中空調清洗行業協會行規行約是浙江省集中空調清洗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會員企業的市場行為準則和行為規范。
第三條 行規行約以建立和規范本行業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提高空調風管清洗質量,樹立行業的良好形象,培育和發展浙江省集中空調清洗行業市場健康為宗旨。目的在于提高浙江行業的整體素質和綜合競爭力,使浙江省集中空調清洗企業成為全國的楷模。?
第四條 協會負責行規行約的制訂修改,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和日常管理工作。行規行約對全體會員單位都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 行業道德
第五條 堅持誠信原則,嚴格行業自律,尊守法紀法規,維護行業聲譽,發揮行業整體優勢。
第六條 提倡文明經商,優質服務,堅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并舉的原則,堅決執行本行業各項服務規范,積極治理三廢,注重環境保護。
第七條 注重學習風氣,不斷提高職工職工業務技術素質,全心全意為用廣服務。
第八條 提倡行業團結互助,協調配合,共同克服行業難點,熱點,和重大問題。行業內應采取及時溝通信息,友好協商,反對不正常競爭,反對行業壟斷行為。
第九條 加強職工隊伍道德教育,提倡敬業愛崗精神,建立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紀律的職工隊伍,塑造行業空調清洗行業職工的新形象。
第三章 行 業規約
第十條 空調風管清洗是關系人民生命健康的服務業務。會員單位在開展業務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照衛生部頒發的《一法三規》和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做到依法服務、合法經營,自覺維護行業和企業良好形象。
第十一條 企業經營服務項目應符合工商營業執照的規定范圍。企業應獲得協會資格認定的合格證書。
第十二條 企業經營服務必須堅持質量第一,嚴格遵守清洗操作規程和技術質量標準。
第十三條 企業在經營服務活動中堅持公平、公正、合法的經營原則,禁止相互壓價競爭。不得采用各種手段危害用戶利益。
第十四條 施工場地文明整潔,施工人員穿著整齊,注重形象,文明用語,加強勞動保養和安全施工。
第十五條 企業各類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清洗人員應取得具有國家法定機構或協會培訓的職業資格證書后才能上崗。
第四章 規約管理
第十六條 為促進行規行約的管理,由協會秘書處負責開展行業自查、互查、抽查、調研等工作,提出綜合報告報協會理事會,對模范執行規行約的企業,進行表彰獎勵,對嚴重違反行規行約的企業,視情況予以批評教育、行業內通報,公開曝光,直至取消會員資格。
第十七條 協會負責接待和受理單位和個人的來信來訪及顧客投訴,并做好處理和各項記錄。
第十八條 不是本協會會員單位的企業有嚴重違反本行業規約的情況,協會組織調查,將調查情況和處理建議報政府主管部門。予以通報。
第十九條 本規約所列事項,如有不符合國家政策法規的,以國家政策法規為準。
第二十條 本行規行約解釋權屬浙江省集中空調清洗行業協會理事會。本行規行約經會員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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